玉林新聞網-玉林晚報訊 (記者 陳鳳秀 通訊員 楊小龍) 接單時不長心眼, 博白縣的貨車司機唐某運了不該運的東西,結果給自己惹上了麻煩事。最近,經博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后,博白縣法院以被告人唐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3萬元。
2018年2月27日8時許,唐某在無煙草專賣品準運證的情況下,受他人雇傭,以運費500元的價格,將一批卷煙從防城港市灘營鄉灘營村貴臺收費站運送到博白縣英橋鎮。
當天,唐某駕駛著滿載卷煙的五十鈴輕型廂式貨車從貴臺收費站出發,12時許到達博白縣英橋鎮聯山村獅頭隊二級公路路段時,被守候在此的博白縣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當場查獲,并繳獲假冒、偽劣芙蓉王(硬)卷煙5800條。經有關部門認定,唐某運輸的5800條卷煙價值共計145萬元。
原標題:為500元運費太不值 運送5800條假煙 被判入獄4年罰3萬